一、培訓時間:10月16日、17日、23日、24日培訓共四天,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金門縣藥師公會同時舉行培訓課程。
二、培訓地點:台北縣藥師公會會館(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三、報名方式:報名截止並採額滿為止,詳細名額及報名請逕洽各所屬公會。如需跨區報名(如台中縣會員報名北區課程)請會員將報名表mail至全聯會pharma.cist@msa.hinet.net並來電予曾小姐確認(2595-3856)。
四、本次培訓需全程參與才有繼續教育31小時學分證明(筆試1小時不列入學分)。
五、本次培訓課程不收取報名費用,提供代訂便當,便當請自費。
六、若全程參加過98年11月於台北縣及高雄市舉辦的「高診次居家照護藥師培訓課程」之藥師,可憑結業證書只報名筆試(只報名筆試者無學分數證明)。
七、請攜帶健保卡簽到。
筆試資格:
藥師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才能取得筆試資格,筆試時間為課程第四天的最後一小時,包括十題選擇題(每題8分)及一 ~ 二題簡答題(20分),總得分75分以上者視為及格。
培訓後續事宜:
筆試及格者若需要實習,須向各分區召集人報名,以安排至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做實習。實習至少五個病人,費用1000元繳交給該縣市藥師公會,由該公會安排實習地點。實習指導藥師須負責指導病例之評估、擬定照顧計畫、安排追蹤、同時每一案例書寫一份照護報告(全聯會格式),以及指導口頭報告之準備。
欲獲得長照藥事照護資格者,須筆試通過、實習後再經兩個案例口頭報告及格。而欲參與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資格者,必須符合兩個條件:(1)服務於兩人執業之社區藥局,(2)獲得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推薦。凡經過32小時培訓,筆試及格,經過實習五個案例(附上書面報告)者,可向各縣市公會申請口頭案例報告(先前實習的案例中自選兩個案例做口頭報告)頭報告地點可安排在各縣市藥師公會,由公會自選一位評審加上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一位評審,兩人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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