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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覺以防範民眾持彩色影印之處方箋影本詐領管制藥品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99年04月01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0990015321號
 
   

 

 

 

主旨:
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提高警覺以防範民眾持彩色影印之處方箋影本詐領管制藥品,請  查照。

說明:
一、日前本局接獲台北縣多家藥局申報,有民眾持病患林○瑜之彩色影印處方箋影本,詐領管制藥品 Stilnox tablet。本局業已函請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加強偵辦,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於收受處方箋時,檢視該處方箋之合理性及真實性,如發現異常,可立即通報警察機關處理,以免遭詐領管制藥品。
二、倘因一時不察,收受偽造處方箋並交付管制藥品,請儘速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7條之規定,向所在地警察機關報案,且通報當地衛生局(所)查核,並依規定向本局辦理管制藥品減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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