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公告『"十全"脂必清膠囊10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2775號)』及『安通脈膜衣錠10毫克/10毫克(衛部藥輸字第026582號)』藥品之製造及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2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9515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本部於113年5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5707號公告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05711號
 
 

 

  主旨:「公告『"十全"脂必清膠囊10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2775號)』及『安通脈膜衣錠10毫克/10毫克(衛部藥輸字第026582號)』藥品之製造及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2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9515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本部於113年5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5707號公告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