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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2月23日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條第二項。

三、「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站(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5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ueilin@fda.gov.tw

檔案下載
衛授食字第1061303132號公告
衛授食字第1061303132號公告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
衛授食字第1061303132號公告附件-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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