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健保審字第1030081341號) 103年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之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調整結果,共計10,945項藥品(註1)。
其中第一大類藥品(即一:中華民國專利權止日為103年1月1日(含)以後之藥品),以及健保收載未逾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即三A),計2,025項(占18.50%),新支付價格改自103年5月1日生效(註2)。健保收載超過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即三B),計8,920項(占81.50%),新支付價格自103年7月1日生效。
健保收載超過15年之第三大類藥品,係指同成分、同劑型品項中,第一個納入給付品項(採計包含曾收載但價格已歸零品項)之收載日期為86年12月31日(含)以前之藥品;其中原開發廠藥品、劑型製程符合PIC/S GMP之藥品或取得FDA或EMA上市許可之藥品,計3,310項(占30.24%);指示用藥計439項(占4.01%),處方用藥計10,506項(占95.99%)。近七成為降品項(計7,319項,占69.22%),約三成為調升品項(計3,255項,占30.78%),暫停止付計371項 (占3.39%),鑒於健保署102年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值為新台幣1,380億元,核付金額為新台幣1,436.7億元,超出目標額度高達新台幣56.7億元,此次藥品價格調整之後續影響仍待觀察。
註1:健保署103/03/26 重要通知,將A046260100(編號4990)及A049415209(編號5843)二品項刪除。
註2:3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3008134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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