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0, 六月 25 - 23:0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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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
發文日期:99年06月09日 |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099005138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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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反映採購藥品價格高於健保支付價及買不到藥乙案,本局處理及說明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參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藥師公會轉送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彙集各縣市藥師公會之提報資料及本局北區業務組、中區業務組及高屏業務組轉送轄區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反映事項辦理。
二、副本抄送本局各分區業務組,請轉知所轄醫事機構參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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