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佈的研究顯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成人,他們的自殺行為不會因所服用藥物的種類不同而有所改變。
美國布里翰婦女醫院 (Brigham Women's Hospital)與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的研究員說:「服用不同類型藥物的患者間,沒有在臨床上具有意義的風險差別。」研究報告刊登在5月號「一般精神病學彙 刊」(Archives of General Psychiatry)。
該報告表示:「我們發現所有抗憂鬱藥物的事件比率相同,這項結果支持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對全部抗憂鬱藥物一視同仁的決定。」
「治療決定應以效力為本,臨床醫師開始進行抗憂鬱藥物治療後,應謹慎監控。」
研究員檢視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共28萬7543名成人的就醫資料。他們在1997年至2005年間開始抗憂鬱療程,其中751名研究對象在為期5年的診療期間自殺未遂,有104人成功自殺。
研究表示,「雖然受到廣泛使用,但過去十年來並無一致證據顯示,抗憂鬱藥物的使用增加,已減少自殺念頭或自殺意圖的氾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