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0, 四月 1 - 17:4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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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日期:99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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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香港政府驗出「Gino」安撫奶嘴含亞硝胺致癌物超標乙案,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責成衛生單位針對市售奶嘴(包括安撫奶嘴)進行抽樣檢驗,如有不符規定情事,將依法處辦。另為加強進口嬰兒奶嘴衛生安全之管理,將公告該項產品列入邊境查驗。
本局呼籲業者暫停販售「Gino」安撫奶嘴,消費者如有購買該項產品,請立即停止使用。上開抽驗結果出爐後,將立即對外發布。
衛生署曾調查市售嬰兒餵食用奶嘴中亞硝胺含量,共抽驗12廠牌產品,材質為矽膠者7廠牌及乳膠5廠牌,產地包括台灣、德國、日本、義大利、英國、泰國及中 國大陸,檢驗結果均未檢出亞硝基嗎啉(N-nitrosomorpholine) 等7種亞硝胺,符合衛生署訂定之「嬰兒奶嘴之亞硝胺限量標準10 ppb以下」規定。
新聞聯絡人:蔡淑貞 組長 電話:02-2653-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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