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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標示 7件誇大、不全

   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徐文玲
   日期:99年03月09日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進行市售「眼用、嬰兒用化粧品」品質抽驗,20件抽驗產品的「微生物容許量」全數合格,但其中薇姿眼霜、嬌生嬰兒舒眠乳液等7件產品因標示誇大、不全,將處以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包括美材行、藥粧店、超市、賣場所販售的產品中,大創百貨販售的「ellefar珠光6色眼影-紅色系」及「winmax眼線液 (黑)」未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薇姿「膠原抗皺眼霜」外包裝標示「重建纖維與膠原架構,由內而外撫平…魚尾紋,改善眼皮下垂與鬆弛」,嬌生嬰兒舒眠乳液外包裝標示「證實有效幫助寶寶睡更好」,EYLIPLEX-2「日夜奇蹟全能眼霜」標示「效果經過驗證」,舒恬良柔舒霜註明「有異位性體質傾向之照護」都涉及誇大、易生誤解。

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表示,已要求違規產品改正,情節嚴重者並將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商品也將沒入銷燬。

薇姿資深公關經理李白玉表示,將重新調整不適當的字句。

嬌生則說,輔助說明詳細記載在背標,看完就不會誤解,正面是否要調整則在研究中。嬌生嬰兒舒眠乳液外包裝標示「證實有效幫助寶寶睡更好」,嬌生表示,正面的貼標空間小、印刷的字有限,詳細的輔助說明印刷在背後,且強調媽媽幫小寶貝擦完乳液後,若搭配按摩步驟,寶寶會睡得更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