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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發表於
 
 

  公司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公司地址/區域:

基隆市東光路199

 

  工作內容:

■藥物諮詢

■庫存管理

疾病管理及醫療文書相關作業。

保外醫治受刑人察看及相關作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依公務人員上班時間規定辦理

 

  工作福利:

 依公務人員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工作要求 (學歷、經歷):

需有藥師執照,(104年12月30日公佈新法規,詳細說明請點選連結: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104年12月30日)六年換照須具備120點學分)

依醫事人員任用條例公定辦理

 

  聯絡方式 (電話):

 02-24651146轉238或02-24651150 人事室林小姐

 

  聯絡方式 (手機):

 

 

  聯絡方式 (e-mail):

 julia@mail.moj.gov.tw

 

   基本資料: 

行政院衛生署醫療機構 - 基本資料

 

   備註:

(一)採通訊報名(不以郵戳為憑,請於截止日113年9月27日(含)前寄達),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藥師職缺」字樣,逕寄本監人事室(地址:基隆市東光路199號),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自行於本監網站(網址:https://www.klp.moj.gov.tw/) e公佈欄自行下載。

1.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簡要自傳1份(請親筆填寫)。

3.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填寫附件空白表,現職公務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列印產製)。

4.應徵職務所規定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6.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證書(正、反面)、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7.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1份(請列印完整明細)。

8.醫事人員切結書1份。

9.藥師工作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各1份(報名表每筆經歷均請檢附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如未檢附該筆經歷不採計)。

10.現職公務人員請另附下列證件影本: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最近五年獎懲令。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相關表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報名資料不全、影印不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4651146轉238或02-24651150。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