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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行政院公告修正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複方藥品列管規定並自112年12月1日生效一案,相關參考資料詳如說明,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2026422號
 
   
 

 

  主旨:【公文】有關行政院公告修正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複方藥品列管規定並自112年12月1日生效一案,相關參考資料詳如說明,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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