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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修訂「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如附件),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20086510號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修訂「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如附件),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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