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會員,您好:
轉知[全聯會轉知食藥署公告]09月17 15:50訊息如下:
公告「109年9月23日前國內製造未以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之平面式醫用口罩,其回收作業處理方式」:https://reurl.cc/2gWzME
- 於109年9月23日前,國內合法生產之平面式醫用口罩,未能依其公告規定標示者,可持續販售至109年12月24日。另於109年12月24日前未能即時售完者,許可證持有者應於110年3月23日前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始得繼續販賣。
- 應由許可證持有者執行藥物回收作業,回收之對象包含藥局及藥商,回收期限為110年3月23日,並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通知直接銷售對象配合辦理。
修正「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https://reurl.cc/XkLqX3
距離邊緣1.5公分內,以鋼印標示「MD」(即Medical Device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字樣,且字高不得小於0.4公分。
公告旅客入境攜帶個人自用醫用口罩之規定:https://reurl.cc/av1Lr4
250片以下得由海關逕行放行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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