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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曾由台灣藥學會認證之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103年授予之證書效期將於今(109)年屆滿,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提出實習指導認證資格延續之申請,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13日
   發文字號:(109)國藥師舜字第1090556號
 
   
 

 

  主旨:曾由台灣藥學會認證之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103年授予之證書效期將於今(109)年屆滿,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提出實習指導認證資格延續之申請,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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