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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民眾向衛生福利部陳情藥局或診所提供藥袋之字體太小一案,請貴會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改進或提供相關協助便於閱讀或辨視之工具,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374530號
 
   
 

 

  主旨:有關民眾向衛生福利部陳情藥局或診所提供藥袋之字體太小一案,請貴會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改進或提供相關協助便於閱讀或辨視之工具,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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