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承辨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三、上課地點:請參閱附件
四、課程日期:請參閱附件
五、報名資格:
(1)已取得初階及進階認證之藥事人員(符合簽約資格者優先錄取)。
初階﹣取得由各縣市衛生局舉辦之戒菸衛教人員初階旬lI練認證。
進階﹣102(含)年度以前,取得由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之藥事人員戒菸衛教進階訓練認證。
103(含)年度以後,取得由各絲市衛生局舉辦之藥事人員戒菸衛教進階訓練認證。
(2)初、進階有效期為高階上課當年度回推6年內之證書,本(107)年度僅收102(含)年度後取得之初、進階合格證書。
※高階換證課程暨戒菸輔導模式例會:取得高階合格證瞥之藥事人員(以101年取得高階證書之藥事人員優先錄取)。
六、說明:
一、107年初階及進階培訓課程由衛生局舉辦,請留意各縣市衛生局公告。
二、107年高階培訓課程自即日起,於各場次所訂期限內統一向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採紙本郵寄報名,並附上相關資料,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三、參與本計畫取得高階證書者,須與國民健康署簽約,加入戒菸共照網‧
四、因應國民健康署以特約藥局為簽約主體,高階培訓課程將以能與國健署簽約之社區健保藥局藥師為優先培訓對象,尚有名額時再由能與國健署簽約之其他類別藥事人員依本會收件日期依序遞補。
五、檢附107年「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培訓課程」訓練計畫總則乙份,場次、開課日期…等報名資訊,請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