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將至,民眾多會準備牲禮及供品祭祀,為維護民眾中元節食的安心,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將啟動「106年中元節應景食品抽驗專案」計畫,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零食、水果及米麵濕製品等傳統祭祀、普渡相關產品進行抽驗。
本專案重點為抽驗常見傳統祭祀、普渡產品,檢驗食品添加物、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量等是否符合規定及是否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使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食品業者如於食品加工製程中須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倘未依規定使用,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百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中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倘違反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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