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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藥品優先納入追溯追蹤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連翊君
   日期:106年04月21日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訂定「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昨(20)日公告實施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三類藥品優先納入追溯追蹤系統;7月1日起業者須申報原料來源、通路流向等,違者最重可罰200萬元。

食藥署指出,系統申報自今年7月1日啟動,持有此三類藥品許可證的藥商、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的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份藥品追溯追蹤資訊,以電子方式申報或登錄至該系統,未依規定申報或登錄的業者,可依「藥事法」開罰3萬至200萬罰鍰。

食藥署將從公告日起開始,陸續舉辦藥品追溯或追蹤電子申報及登錄說明會,以協助業者熟悉申報及登錄作業及流程,並透過追溯追蹤申報制度啟動,降低偽藥進入合法供應鏈風險,對於有疑慮的藥品,可及時確認並迅速有效完成藥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