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大幅報導流感疫情的嚴重性,導致民眾只要有任何感冒症狀求診,就會要求醫師幫他做流感快篩,還有民眾曾經詢問,為何他沒做快篩,醫師卻可以開瑞樂沙給他使用?
其實,只要民眾符合相關的類流感徵兆,就可以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且根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疾管新字第1050400203號函,為了即時並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只要就診民眾符合「出現發燒等症狀之類流感患者」,勿須快篩,就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而針對類流感的病例定義,則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才可成立:
1.突然發病,發燒達38℃及出現呼吸道症狀。 2.具有肌肉痠痛、頭痛、極度倦怠感之任一症狀。 3.須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要叮嚀民眾,一旦開始使用抗流感病毒藥物,一定要連續使用五天的療程,以確保藥品的療效,才能盡快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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