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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呼籲:優良社區藥局加入實習生指導行列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31期)
   記者:  藥師公會全聯會社區藥局委員會主委 劉新華
   日期:08月24日
 
   

 

 

 

藥學生到社區藥局實習將列為必修課程。全聯會在8月6日下午舉行「藥學生至社區藥局實習共識會議」由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主持,與會者有全聯會常務理事李錦、理事鄭仁、社區藥局委員會部分成員、台大藥學院長顧記華及各藥學院(系)負責實習老師。

藥學實習是藥師養成教育的重要一環,可讓學生充分體認社區藥師扮演角色,以及具備社區藥事執業技能,從事藥事照護與維護民眾健康,並充實社區藥局經營與管理概念。

全聯會社區藥局委員會責無旁貸全力支持此計畫,並籲請全國優良社區藥局及藥師共襄盛舉,多參與藥學生實習指導工作。

會中達成幾項共識:

1. 社區藥局實習基本上為160小時,實習時數以小時,而不是以天數計。

2. 寒暑假皆可以派學生至藥局實習,早晚班因型態不同也皆可安排。

3. 中藥相關可加進處方藥非處方指示藥課程。

4. 多重物業的參訪或安排不同業別、請專精的藥師上共同科目,可參考台中市或新北市公會的規劃。

5. 每年執行後需檢討,以為下年度的改善。

6. 主辦跟認證單位分開。

7. 學校對安排學生至哪家藥局有主導權,但需遵守社區藥局實習手冊之規定。

8. 指導藥師學分申請,三會(全聯會、臨床藥學會、台灣藥學會)達成共識後設計相關表格,請學校統一提供年度指導藥師名單以利上傳學分。

9. 非健保藥局不可收實習生。

10. 暫且先不用訂定學生至社區藥局實習前需修過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