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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杏輝"蜜花面皰擦液50毫克∕公克(沉澱硫)(衛署藥製字第033153號)(期限108年3月15日前所有批號)」等6項藥品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962063號
 
   

 

 

 

 主旨:有關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杏輝"蜜花面皰擦液50毫克∕公克(沉澱硫)(衛署藥製字第033153號)(期限108年3月15日前所有批號)」等6項藥品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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