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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公司之「"瑪旺"保存血小板濃縮液之容器(滅菌)(衛署醫器輸壹字第004347號)」回收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329060號
 
   

 

 

 

 主旨:有關 貴公司之「"瑪旺"保存血小板濃縮液之容器(滅菌)(衛署醫器輸壹字第004347號)」回收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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