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藥品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有些如輕微之藥物疹,有些可能為罕見但嚴重之「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或「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曾有1名50歲男性個案,因痛風發作使用Allopurinol成分藥品治療,三個星期後,出現發燒、喉嚨痛、皮膚紅疹等症狀,以為是感冒,其後仍持續發燒,且於臉部和全身長出大片紅疹和水泡,口腔亦出現潰瘍,所幸即時至醫院就診,發現為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經住院治療後恢復。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使用含該成分藥品,於治療期間如出現喉嚨痛、嘴巴破、眼睛癢、皮膚紅疹等徵兆,應立即停藥並回診原處方醫師,而醫師於處方該成分藥品前,亦應詳細詢問病人過敏病史,並告知病人用藥後可能出現之不良反應症狀。
含Allopurinol成分藥品,我國最早於59年核准,目前核准適應症為「痛風症、痛風性關節炎、尿酸結石、癌症或經化學治療產生之高尿酸血症」,屬需醫師處方藥品,其仿單(說明書)已詳載可能發生之不良反應(如: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等)。儘管藥品發生嚴重皮膚過敏反應之風險,雖屬罕見,但根據健保資料推估,我國每年約有20萬人使用該成分藥品,故該藥品常為我國藥害救濟前三名之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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