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轉知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康藥學基金會於101年07月21日、22日及29日於辦理「社區藥師藥物濫用防制師資培訓課程」,惠請推薦社區藥師、藥劑生報名參訓,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1年07月04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12033156號
 
   

 

 

 

主旨:
轉知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康藥學基金會於101年07月21日、22日及29日於辦理「社區藥師藥物濫用防制師資培訓課程」,惠請推薦社區藥師、藥劑生報名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06月26日FDA管字第1011800375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局管理局101年06月26日FDA管字第1011800375號函及報名表影本資料1份,請欲參加之藥師、藥劑生逕向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報名。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