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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OK蹦,民眾恐觸法網

   資料來源:蕃薯藤新聞網
   記者:杜宇喬
   日期:101年03月07日
 
   

 

 

 

民眾常常將家中未使用到的藥品或是醫療器材放到網路上販售,小心這個舉動可能讓你變成「無照藥商」而誤觸法網。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網路販售通路是一種虛擬空間,可經網路販售的「醫療器材」涵蓋廣,連OK蹦、隱形眼鏡也算在內,衛生署並未同意網路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藥物,若經舉發查獲,依法可處3~15萬元罰鍰。

藥商的定義是指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者,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而一般市面上開設的藥局、藥粧店、醫療器材行、便利商店、大賣場、藥品公司等販賣或製造醫療器材或藥物者,均領有藥商許可執照。

一般查獲的違規情節以販售醫療器材為多,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如隱形眼鏡、老花眼鏡、血壓計、耳溫槍、電療器、衛生套、血糖機、驗孕試紙、吸鼻器、聽診器、醫療用拐杖或助步器、輪椅、復健用品、OK繃等等都屬醫療器材。

衛生局局長羅財樟呼籲民眾,網路販售產品前,須注意有無違反藥事法相關之規定,切記不可在網路上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若要購買藥物需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購買,購買時更要注意產品之包裝標示:品名、許可證字號、廠商名稱及地址、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或保存期限等,確保購買到合格又安全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