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所提到的甘草止咳藥水正確名稱應為「複方甘草合劑液」,英文名稱為「Brown Mixture Liquid」,其藥品處方中所含的成分「阿片酊(opitum tincture)」或「阿片樟腦酊(camphorated opitum tincture)」乃由「阿片(opitum)」所製成。阿片即為”鴉片”,是由罌粟科植物罌粟(Papaver somniferum L.)未成熟蒴果中採得之乳汁所製得,因此阿片酊或阿片樟腦酊的確內含我們所熟知的嗎啡(morphine),但在台灣,這也是感冒藥物中可合法添加的止咳藥物。依我國對毒品之管制,係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規範,但合法用於醫藥及科學上者是為管制藥品,而非毒品,這也是大家必須先要瞭解的地方。
複方甘草合劑液是我國常用之藥品,臨床上廣為用於鎮咳止喘,在國外很少被使用,其中所含的阿片酊和阿片樟腦酊皆登載在我國的中華藥典中,並對其規格有特別要求,如阿片酊每100毫升所含無水嗎啡應為0.9至1.0公克;阿片樟腦酊每100毫升所含無水嗎啡應為45至55毫克。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對於這些含鴉片類成分藥品,管理上會視其成分含量列入不同等級,其中每100毫升含0.5公克以上鴉片類成分的醫師處方用藥,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至於含量較低者,則為由醫師處方即可使用的一般醫師處方藥,不需特別管制。以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兩種複方甘草合劑液來說,晟×藥廠生產者每100毫升所含無水嗎啡為0.012公克;景×藥廠生產者每100毫升所含無水嗎啡為0.006公克,皆遠少於0.5公克。因此這類的咳嗽藥水都不屬於管制藥品,只要遵醫師醫囑,按時、按量服用,並於症狀緩解之後立即停用,就不需擔心成癮的問題。
不過,雖然這些藥品在醫療上可合法使用,但若是長期大量地喝,還是有可能造成藥物依賴。此外,複方甘草合劑液因內含有甘草,在使用上還需注意可能有鈉和水份滯留,以及鉀流失的問題,過去臨床上也曾有高血壓及水腫等不良反應案例發生,因此切記不宜多吃及久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