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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因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訂定「法人或團體受託辦理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認證申請書」及「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單」,自110年5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101603838號
 
   
 

 

  主旨:因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訂定「法人或團體受託辦理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認證申請書」及「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單」,自110年5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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