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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衛生福利部來文】有關本部109年3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函(諒達),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逕予展延6個月一案,補充如說明段,請查照。

   消息來源: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日期:10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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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轉發衛生福利部來文來文]訊息如下:

衛生福利部來文有關本部109年3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函(諒達),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逕予展延6個月一案,補充如說明段,請查照。

公文電子檔下載:1091507.pdf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