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健保署新聞發布《避免重複用藥之危害與浪費,盼民眾與醫師一起努力》,標題裡雖然沒有藥師,卻不表示藥師可以自外於這場避免重複用藥之危害與浪費的聖戰中。
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如果民眾持處方箋至藥局領藥,藥師未發現處方箋中的藥品有重複而仍然調劑給民眾,將扣減藥局的藥事服務費。」卻沒有針對藥師發現用藥問題,但醫師無法溝通、或是有堅持要開立處方的足夠理由,或是聯絡不上醫師等實務上可能發生的狀況,藥師又無權更改處方時該怎麼辦?
健保署總是以「節省民眾荷包」為念,為了永續經營費盡心思,然而民眾用藥的問題不僅限於重複或同類用藥,舉凡交互作用、藥物過敏、劑量高低、是否選藥適當等都是,若可以讓藥師能在雲端藥歷說明緣由,做為「發現」藥物問題的佐證;畢竟,健保資源彌足珍貴,不能無端浪費,良法美意之外,建議健保署周全配套,順利施行與兼顧患者用藥權益及安全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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